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度,全市建设1346座5G宏基站,实现吕梁市城区及各县市区主城区和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建成全国领先的5G网络,率先实现5G试商用。其中,吕梁移动1180座,吕梁联通和吕梁电信合建166 座。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
1.加强重点部署。上半年重点推动吕梁市城区(离石)、平川县市主要的行政、文化、商业核心区域5G规模组网建设。2020年底实现全市13个县市区主城区5G网络的连续覆盖。(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吕梁铁塔,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各相关单位)
2.发挥企业网络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室内分布式系统建设需求的统筹,规范5G基站建设管理,全面落实5G基站建设。(责任单位:吕梁铁塔,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配合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完善网络建设配套。
3.发挥规划对基站建设的引领作用。编制《吕梁市公用移动通信5G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4年)》等通信专项规划,推动通信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国土、城建、交通等规划。县级规划由各县市区负责,并纳入国土、城建、交通等规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局,吕梁铁塔;配合单位: 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各相关单位)
4.加强基站建设标准化。推动运营商与吕梁铁塔、供电企业的联合,实现跨行业合作推进基站共建共享,制定基站建设标准,大力开展5G基站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站系统建设规模化。(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吕梁铁塔,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配合单位:吕梁供电分公司,吕梁地电公司)
(三)加强基站站址保障力度。
5.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贯彻落实“开放是常态,不开放是例外”的开放原则,无偿开放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桥底空间、公园绿地等公共建筑或物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梳理简化公共物业开放的程序,建立公共资源开放的有效机制,根据本年度的建设计划,滚动编制当年度的公共区域开放清单,分批进行开放。按季度对公共资源开放的进度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公共资源点进行整改,对于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开放的公共资源点,相关主管单位需进行书面说明。(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吕梁铁塔;配合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城管局、体育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等相关单位)
6.加快推广智慧灯杆。以“一杆多用,共建共享”为理念的智慧灯杆是通信基站的最佳载体,从道路新建、城市更新改造两个方面着手推广智慧灯杆,做到智慧灯杆部署的三个一步到位:在新建道路上的部署一步到位,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计划的部署一步到位,重要交通枢纽、重要区域、重要商圈、重要产业园区的部署一步到位。同时加大基站站址的储备,开展市区内高灯杆开放用于宏基站建设的论证和研究,探索在高灯杆上挂载宏基站的可能性,丰富基站站址的来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吕梁铁塔;配合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等相关单位)
(四)营造良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
7.落实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在基站新建、改(扩)建时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铁塔公司;配合单位: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
8.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并行审批,容缺受理”。推动并联审批平台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优化审批平台,实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同步并联审批”。(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无线电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吕梁铁塔,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
(五)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电水平。
9.简化电力报装手续。进一步梳理并简化基站机房、通信机楼等电力报装手续及报装资料,开辟信息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升用电报装的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吕梁供电分公司,吕梁地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吕梁铁塔,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
10.推动基站直供电改造和电力扩容工作。全面摸查全量站址的用电需求情况,分批对存量站点进行电力扩容和直供电改造,公变区域具体条件的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2020年需要直供电改造和电力扩容的5G基站年内完成改造,剩余具备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三年内分批改造为直供电基站。专变供电的基站,在征得专变单位同意后,安装独立计费电表,吕梁供电分公司和吕梁地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吕梁铁塔,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 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吕梁供电分公司,吕梁地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11.建立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了吕梁市5G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协调领导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加强对5G基站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协同,形成合力。要梳理基站建设各个环节,研究制定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加快推进5G基站规划建设。(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12.加大督办力度。对5G建设中需开放的公共资源和直供电改造、电力扩容进行清单制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定期组织实地督查,确保5G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地区、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进行重点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对影响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13.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5G建设和应用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普及5G通信技术,消除公众关于基站辐射、环保和健康等有关疑虑,奠定良好的5G应用推广群众基础。(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大数据局,吕梁联通,吕梁移动,吕梁电信;配合单位:吕梁铁塔)
14.加大保护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并明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责任人,贯彻落实《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和吕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用移动基站规划建设的意见》,加大对偷盗、破坏信息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挠施工行为的执法力度,解决因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受阻、基础设施遭到破坏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依法从事的信息基础设施设置、建设和维护,不得非法拆除、强行关停、损坏依法设置的信息基础设施。(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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