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积极争取省级应急周转资金池奖励资金,扩大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规模。提高市、县两级应急周转资金池运行效率,持续实施还贷周转金超期使用滞纳金减免优惠政策。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
. 充分发挥基金支持作用。加强与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合作,积极争取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在洛落地子基金。用足用好市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扶持基金。
3.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做好受困中小企业续贷续保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4.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5. 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3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市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2〕33号,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吉政办明电〔2022〕15号,积极稳妥开放大型生产生活市场,尽快恢复便民服务场所正常经营,有序开放餐饮场所,加快恢复住宿业,适时开放休闲娱乐业
巴南府办发〔2022〕37号,专项定制并推出适配在区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巴实贷,对2022年完成技改投资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技改补助8万元
辽政办〔2022〕14号,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制定房租减免政策实施细则
呼政办字〔2022 〕22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缓缴纳住房公积金,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延期缴纳水费燃气费,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费期间不断供,不收取滞纳金
给予40英尺货柜每箱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20英尺货柜每箱不超过2500元的补助,单个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企业最高补贴不超10万元,专项补贴总额100 万元
宁商通〔2022〕42号,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京政办发〔2022〕14号,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