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精神,切实解决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建设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立5G“新基建”理念,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加快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公众利益,为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市民生活满意度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要求,结合城乡建设规划,科学编制全市5G基站站址规划,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升共建共享水平,防止无序重复建设。
(三)总体目标。2020年年底,全市预计建设7000个5G基站,涵盖18个区县(市)核心区域及重点区域;启动5G规模化商用,完善城市及热点地区5G网络覆盖,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做好衔接融合
1.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在后续规划修编中进行相应调整。(完成时间:5G专项规划完成后。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市政府)
将交通干线、公路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交通建设规划。(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哈地铁集团)
2.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地铁集团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铁路、地铁建设前期规划设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地铁集团)
3.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在电力建设规划中要统筹考虑5G基站建设规划,做好与5G基站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申请审批流程,全力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的需求;要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配合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建立保障机制,及时解决5G基站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完成时间:2020年5月底。责任单位: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4.各县(市)政府要吸纳中国铁塔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及各通信运营企业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各类法定空间规划中的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完成时间:2020年5月底。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5.中国铁塔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要会同通信运营企业统筹编制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做到布局科学合理,并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市政设施,有效整合已有站址资源。要在5G基站规划建设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全面掌握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基础上,整合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推动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建设水平。(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责任单位:中国铁塔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二)做好政策保障,优化审批手续
1.市住建局要贯彻国家关于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电信间、设备间、移动通信基站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按照设计图纸随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完成时间:2020年7月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优化5G网络规划及建设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为5G基站规划及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完成时间:2020年5月底)
对于单体或少量新建地面基站,由市资源规划局负责规划审批,市住建局牵头各管线单位进行会签。在不违背占挖道审批每年一审,主干道不允许非公益性质占道的前提下,由市、区县(市)城管局出具占挖道(绿地)审批手续,完成全流程审批并下发相应审批证照。(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区县市城管局)
对于集中报审的新建地面基站,在符合相关城乡规划和建设用地不产生纠纷的前提下,先保障建设进度,后进行审批手续补办。具体审批部门要增派人员,根据实际报审情况集中审批,力争短时间内完成批量新建地面基站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区县市城管局)
对于历史原因遗留的存量通信基站无合法手续问题,由中国铁塔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梳理2020年4月1日前现有遗留问题站址明细,由市专班研究解决。2020年4月1日以后建设的基站参照新建基站审批流程进行相关审批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开放公共资源,实现集约共享
1.全面开放公共区域支持5G基站建设。开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办高等院校等所属建筑物,以及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车站、地铁、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为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电信设施建设提供方便。其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提供通行便利。其中公共机构和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应当无偿开放。(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各相关单位)
2.开放社会塔(杆)资源。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5G网络设施部署,全面开放路灯杆、公安(城管)视频监控杆、交通指示牌、电力杆塔及轨道交通、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区域)。(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中国铁塔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四)落实各项规定,规范通信建设行为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等法规和规范。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非法阻碍通信设施建设。要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商场、办公写字楼、场馆等楼宇的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和维护。(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各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按照市、区县(市)联动,区县(市)、企对接原则,建立联动机制。成立市5G通信基础设施推进专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班成员单位按任务分工予以全力支持。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细化工作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生产,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
(三)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5G网络建设宣传,普及基站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强化政策解读,形成推进5G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中国铁塔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要落实企业安保主体责任。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查处危害电信设施安全的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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