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突破1900亿元,年均增速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突破9000亿元,年均增速15.3%
深圳市筛选出十二大细分领域给予重点扶持:高端软件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区块链产业、大数据产业、云计算产业、信息安全产业、互联网产业、工业互联网产业、智慧城市产业、金融科技产业、电子商务产业、数字创意产业
提出了深圳市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加快布局建设黄埔5G+智能制造、番禺5G+智能网联汽车、白云5G+智慧物流、越秀5G+超高清视频、南沙5G+无人码头等5G应用产业园
立足江门未来发展,围绕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的城市发展目标,深化智慧城市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提出8点共33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广东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
以发展数字产业化、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强数字化治理、推进数据价值化为方向,聚焦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提出广州试验区到2022和2025年的产业发展目标
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重点发展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数字技术产业,珠江北岸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融合发展区推动航运、贸易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构建广东省纵横联动、五级协同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建成技术先进、数据赋能、灵活开放、安全可靠的1+3+5+N架构,实现省域治理可感、可视、可控、可治
到2025年,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推动超过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
将网络部署、公共云平台建设、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部署等,纳入新建产业园区建设要求,鼓励地市按照数字化园区建设标准对已建产业园区升级改造
条例明确规定,市场主体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市场主体数据,不得非法收集其他市场主体数据提供替代性产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