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
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我省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业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致2019工业互联网全球峰会贺信精神,以推进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为目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突出工业互联网作为发展智能经济的桥梁作用,围绕支撑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安全发展和开放发展,着力构建和完善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加快5G、工业互联网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努力把工业互联网打造成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省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建成5个左右行业级、区域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培育15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3家国家级双跨平台,上云企业达到5万家,建设100家“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支撑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的作用明显增强,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为2025年实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居国内前列,基本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
1.加强标准制定和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省内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参与国内外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软件、网络安全等技术标准攻关,参与研究制定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标准体系,开展工业级5G网关、模组等“5G+工业互联网”融合产品研发。重点推进工业软件定义网络基础标准、信息物理系统(CPS)综合集成等项目建设,提升全省5G、工业互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抢占标准和研发制高点。到2022年,全省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标准制定和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相关市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加快创新中心和创新载体建设。重点推进“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体验中心”“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与验证平台”等项目建设,推进软件开发云、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等云创新载体发展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构建从基础研究到行业应用的产学研用贯通一体化创新体系,提升辽宁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支持沈阳、大连等市创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创新发展集聚区,促进融合发展和前沿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全省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创新发展水平。到2022年,建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体验中心,培育2个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3.着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依托沈阳、大连市软件产业基础优势,组织软件企业与工业企业对接合作,推动软件企业进入工业领域,带动工业企业提升软件开发能力,发展工具类、控制类工业软件,研发自动化、智能化应用软件,培育数字化、嵌入式软件,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工业软件发展模式。到2022年,培育10家左右国内技术领先的工业软件企业,软件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二)夯实网络基础。
1.建设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提升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快5G网络建设,推进大连普湾数据中心、沈抚新区先进计算中心等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各市、县(市、区)和工业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合作,利用5G、光纤宽带、IPv6、云计算等新技术,在重点产业园区、工业企业部署“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提升网络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到2022年,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实现5G网络覆盖,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超过国内平均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2.推动企业内网升级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利用5G、软件定义网络、工业无源光网络、边缘计算、标识解析等新技术,建设与基础电信企业外网协同发展的企业内网,开展生产线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生产设备联网率,加快5G、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规模化应用。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结合5G组网和应用,为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工业互联网内网设计、建设和运维,探索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商业模式。到2022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业企业网络升级改造,在装备制造、原材料和消费品等行业打造一批网络建设标杆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政府)
3.开展标识解析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在我省应用落地,推进公共递归解析节点等项目建设,推动沈阳、大连等市建设区域级标识解析节点,推进工业企业建设行业级标识解析节点,鼓励工业企业与通信、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基于标识服务的关键产品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等应用创新。加快建立并推广适应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应用场景需求的设备、产品标识标准体系。到2022年,建成1至2个公共递归解析节点,以及5个左右行业级、区域级标识解析节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三)建设平台体系。
1.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装备、服装、智能制造等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分行业、分区域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推动华为、用友、浪潮等企业双跨平台在辽宁落地。到2022年,培育15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家国家级双跨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2.提升平台服务供给能力。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营企业,加快完善数据集成、开发工具、微服务框架、建模分析等关键技术,汇聚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经营管理等数据资源,提高平台面向不同行业和场景的应用服务能力,探索形成商业发展模式。鼓励软件企业、工业企业提升工业APP开发能力,满足工业企业个性化和定制化需求,提升平台支撑企业发展能力。到2022年,培育100个高质量工业APP,形成20家国内技术领先的工业APP开发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
3.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工业企业利用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加快实现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带动5G、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形成以平台为核心,基于“数据+模型”的制造业发展新模式。各市、县(市、区)和产业园区要加快推进本地区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新建企业和项目直接采用云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到2022年,省市协同联动推进1000家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技术改造;全省上云企业达到5万家,其中工业企业达到1万家,每年培育100家上云上平台典型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
(四)强化安全保障。
1.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推进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建设企业级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加强平台之间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提升全省工业互联网整体态势感知、安全保障和应急协同能力。到2022年,建成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态势感知和技术保障平台并投入使用,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2.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鼓励工业企业与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专业机构加强合作,有针对性地部署和改进安全防护措施,提升工业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工业软件和工业数据等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在网络改造、IPv6部署和5G应用过程中,按照网络安全标准要求,开展安全评估,部署安全设施,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标识解析节点建设运营企业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确保平台、标识解析系统安全运行。到2022年,每年组织200家工业企业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推动企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3.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发展。支持省内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能力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系统等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网络安全企业。鼓励企业加强与奇安信、腾讯等网络安全领域重点企业合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形成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带动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发展。到2022年,培育10家在国内技术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企业,形成50个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安全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政府)
(五)加快融合发展。
1.推进工业互联网和5G等新技术融合发展。鼓励省内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联合建设“5G+工业互联网”技术测试床,开展融合技术、标准、解决方案评估验证等工作。鼓励各市和重点产业园区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推动工业企业建设“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开展云化机器人、工业VR/AR等试点示范,加快5G和工业互联网在垂直行业融合应用。在设备层、边缘层、平台层和APP层等方面,开展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融合研究及应用,促进产业向智能化发展。研究探索区块链在工业数据监管、网络安全等领域应用模式,抢抓工业区块链发展先机。到2022年,建设100家“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和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2.依托工业互联网推动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在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等业务流程和采购、销售等管理体系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延伸,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化、数字化改造。鼓励中小企业从质量标准、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接行业龙头企业,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实现上下游企业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创新资源共享、生产资源优化配置和供应链高效协同,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体系。鼓励企业建设试验检测、信息服务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5G、工业互联网等在大中小企业融合应用能力。到2022年,形成10个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链,全省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
3.推进工业互联网和重点行业融合发展。按照“云(企业上云)—网(工业互联网)—智(智能制造)”发展路径,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部署,培育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供应商,促进重点行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离散行业,开展生产装备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发展产品远程运维、质量诊断等在线增值服务,实现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的设计优化和质量提升。在冶金、石化、电力等行业开展先进过程控制、制造执行系统和智能传感器部署和优化升级,进行生产流程数据采集和实时监控,实现基于数据分析的生产工艺和流程优化,以及能源管理和安全环保能力提升。在纺织服装、特色农产品、医药健康等消费品行业,发展在线设计、客户体验和电子商务等平台,利用大数据感知用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个性化定制和按需制造等新模式。到2022年,培育10家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5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
(六)扩大开放合作。
1.加强技术交流合作。鼓励省内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围绕5G、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数据建模、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和芯片制造等薄弱环节,建立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机构、高校和重点企业交流合作机制,及时跟踪把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技术发展趋势和方向,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考察对接活动,参与制定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标准规范和国际规则。到2022年,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技术交流对接活动,对外技术交流合作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2.强化产业对接合作。鼓励各市、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加强与国内外政府机构、产业联盟和大企业的合作交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在协同创新、产业发展、市场一体化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构建跨区域、跨领域紧密协作的工业互联网等产业链,提高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信息产业合作发展水平。到2022年,推进一批企业加入国际国内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等组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3.开展招商引资引技工作。围绕补齐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短板,鼓励各市和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园区积极吸引新技术、新成果来辽宁转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国内外工业互联网领域优秀企业,利用全球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提升我省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加强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在辽宁布局,落实省政府与华为、腾讯等企业合作协议,争取国内领军企业及其战略合作企业产品和项目在辽宁落地。到2022年,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领域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引进一批高水平、高质量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省市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省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研究部署重大规划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成立省工业互联网专家委员会,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决策咨询、重大课题研究、建设方案指导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市政府)
(二)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形成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互促互进的良好局面。建立工业互联网发展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广优秀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提供专利保护维权服务,打造有利于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网络部署与应用落地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各市政府)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辽宁省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支持关键领域重大技术创新及应用、平台建设和融合应用等项目,鼓励各市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市场化交易与省市政策扶持联动,降低5G基站、工业互联网和大数据中心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政府)
(四)深化产融对接合作。拓宽工业互联网建设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各类投资基金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为企业提供精准信贷扶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融资租赁等与产业直接结合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
(五)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兴辽英才计划”,培养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鼓励省内高校、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工业互联网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业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培养工业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企业人才培训计划,开展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专题培训、现场观摩和系列对接活动,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以及省内外人才流动渠道,鼓励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和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强人才交流共享。深化人才激励机制改革,鼓励企业完善科技人员股权、期权和分红奖励办法,吸引、留住高级技术人才和技术骨干,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六)举办峰会引领发展。组织办好工业互联网全球峰会,在展会设计、组织协调、嘉宾邀请、企业招展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办会水平,不断提升峰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省内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工业互联网会议、论坛和赛事等活动,推动沈阳制博会、大连数交会增加工业互联网专题会议及相关领域展览展示,促进企业转变观念,培育形成新理念和新模式。依托各类媒体,对工业互联网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为传统产业借助工业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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