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 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 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按照“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 服务社会”原则,加快 5G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三年时 间超前完成台州 5G 网络规划建设布局。加速培育发展 5G 新产业 和融合应用,推动 5G 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培育数 字经济新动能,构筑台州高质量发展重要支点。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思路,2020 年建设 5G 基站 5000 个以上,实现核心城区和县(市)主城区的 5G 网 络覆盖,同时针对台州七大产业集群形成若干个行业 5G 示范区, 满足区域网络性能、应用等需求。2022 年力争建成 5G 基站 16000 个以上,实现普通乡镇及以上区域 5G 信号全覆盖;5G 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形成涵盖高清显示、通讯电缆、光纤连接器、激光器、 智能终端等特色 5G 产业;推动 5G 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 医疗、旅游娱乐、车联网等领域深度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 广的典型案例。到 2025 年,进一步实现应用区域 5G 网络全方位 优质覆盖和深度应用,建成全省领先的 5G 应用示范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统筹 5G 基站站址、机房及 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科学编制、实施主城区 5G 基 站站址规划和各县(市、区)5G 基站站址规划。推动 5G 专项规 划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确保 5G 基站建设顺利落地。
(二)简化审批流程。结合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行业特性,参照水、电、气等建设审 批流程,将 5G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实现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将 5G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项 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时组织用地报批,保障依法依 规及时用地。对于 5G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等用地面积小、分布点 较多的用地计划,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并依法取得地役权。对于利用公共设施或场地建设 5G 基站的,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 门收到铁塔台州分公司提交的资源共享申请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 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该共享申请;不同意共享的,应书面详细反馈拒绝共享的理由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加强资源统筹共享。推进公共资源统筹管理,对开放的公共资源场地,由铁塔公 司统筹基础电信企业 5G 基站建设需求,统一提供需求清单,向 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铁塔公司应统筹整合各基 础电信企业 5G 建设需求(含宏站、微站、室分、接入传输线路 及附属设施等);统筹实施公共交通类(地铁、铁路、高速公路、 机场、车站)、建筑楼宇类(大型场馆、大型商务楼宇、党政机 关办公楼)和医院、学校、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的室 内分布系统建设;充分考虑各基础电信企业实际需求,以公开公 平公正为原则,合理制定基站资源分配方案,降低行业成本支出。
(四)落实“四同步”建设机制。明确将 5G 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明确通信 基站、室内分布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工业建筑、民 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对于其他企业承建的无线通信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在无线通信基 础设施前期评审和后期验收中要充分发挥铁塔公司的作用。新建、 改扩建道路时,要将基站、通信管线等设施纳入道路配套设施同 步设计、建设,并由铁塔公司提供设计、建设的方案。交通沿线 (轨道交通、铁路、高速公路等)设置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 作为交通沿线配套附属设施融合建设。各类公建项目、住宅小区、 商业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依据相关标准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以及建设项目 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建筑内配线管网,建设所需资 金纳入建设项目概预算。
(五)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学校、医院、 公共场馆等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含高架、大桥、隧道)、 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等场所和设施;推进政 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公共场馆、旅游景区、交通 枢纽(含机场、港口、客运站场)等公共建筑的免费开放共享;引导乡镇、农村加快开放重点区域公共设施资源,用于支持通信 基站、通信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的 开放,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 5G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违 规收取相关费用。明确实施轻轨、城市道路、国(省)道、大型 桥梁、城市高架、商业街区、园区景区等场所的公共绿化带和电 力杆塔、路灯杆(小区灯杆)、公交站台、监控杆、广告牌、交 通指示牌等市政设施资源的免费开放,用于支持 5G 移动通信基 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运营。优先免费开放公安、城管、电力、 交通等政府部门所属的各类杆塔资源,建设集通信基站、道路照 明、治安监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塔”。支持铁塔公司依 托各类杆桩资源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多杆合一, 一杆多用”的基站建设模式,积极探索电力杆新型 5G 网络部署 方式,并在高铁新区等规划新区加速“智慧杆塔”5G 微站试点建设。鼓励政府部门和各类社会主体依托通信铁塔设施发展视频监 控、充电桩等创新应用,深化合作。铁塔公司应统筹整合全行业 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与微站等建设需 求,通过集约化共建共享,提升建设效率,避免重复建设。
(六)培育产业体系。积极发展 5G 特色产业,加大对 5G 产业链、供应链项目的招 引力度,重点引进和培育掌握 5G 产业核心技术、对 5G 产业上 下游及周边产业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发挥我市高清及新型 显示产业的优势,积极发展增强现实(虚拟现实)、通讯电缆、 光纤连接器、激光器等关联产业,推动 5G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积极推进“5G+智能装备”“5G+高清显示”“5G+智能网联汽车” 等产业发展融合,研发一批智能泵阀、智能模具、智能仪表、 VR/AR、无人驾驶汽车等 5G 应用产品,以应用带动 5G 技术研 发、生产企业落户我市,构建 5G 产业生态体系。
(七)推动融合应用。鼓励各地以产业升级、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文化娱乐等多 领域为切入点,推动 5G 与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 等新兴技术的发展融合,探索 5G 应用示范场景,打造一批全省 领先的跨行业创新应用标杆。选择重点集群产业,打造“5G+工 业互联网”新型网络,鼓励工业企业将生产流程优化与内网建设 改造相结合,推动 5G 网络部署应用从生产外围环节向生产内部 环节延伸,推进 5G 在工业视觉检测、无线自动化控制、物流追踪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挖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工业应用 场景,形成“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示范引领效应。
(八)强化安全保障。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和“谁认证、谁负责”的 原则,建立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加强对 5G 移动通信基 础设施的保护,及时制止非法阻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 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相关 部门要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 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损毁的,依法予以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 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已建成的各类建设项目若存在信号盲区, 各相关部门应主动协调落实基站站址及建设进场事宜,并深入结 合“雪亮”工程、老旧小区整治等市政工程建设,同步落实 5G 网络覆盖,消除 5G 网络信号盲点,确保 5G 网络全覆盖无死角。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台州市 5G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 推进 5G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市 5G 通信基础 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 5G 规划、建设、应用中的重大问题。行业部门要根据专项规划,加 大投资,加快网络覆盖,推进行业试点,深化推广应用。各地要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 落实到位。
(二)强化推进落实。台州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公室每年根据全市5G基 站建设目标,将其分解到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级部门。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 5G 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 作,并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建 立工作专班,压实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铁塔三方责任,全 面推进 5G 网络建设、产业培育、应用推广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 5G 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及共享情况、公共资源开放情 况、资源要素保障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围,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市政府将对 5G 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共建共享工作落实 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和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铁塔台州分公司负责收集资源开放、共建共享、5G 建设进度等相 关数据,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向公 众宣传 5G 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 持续开展电磁辐射、5G 科普活动,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建设 5G 应用体验点,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感知度,引导群众关注和支持移 动通信设施建设,共同营造推进 5G 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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