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2021年全省交通公共场所服务数字化提升行动方案》,2021年重点实施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地铁、水路客运站、内河水上服务区、机场和其他交通民生设施服务数字化改造提升,积极固化改革成果,努力打造全国交通数字变革高地。
持续推进“浙里畅行”品牌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公共场所服务,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幸福感,助力浙江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浙政发〔2021〕13号,建立整体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推进数字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创新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
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0个以上,打造未来工厂25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50家以上,数字贸易管理服务平台体系迭代升级
浙市监通〔2021〕2号,《合规指引》归纳提炼了7类具有平台企业特性的竞争违法行为,以及14类具有平台企业特性的高风险敏感行为,7条竞争违法行为
利用人工智能,车路协同,移动通信,高精定位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实现数字化的城市道路,不断丰富数字化出行场景,营造一个安全和绿色的道路环境
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迭代完善系统构架;加强数字经济谋划推进;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提升数字经济标准化水平
一行业只建一个行业产业大脑,行业产业大脑数据仓建设须遵循统一标准,推动行业产业大脑各分区融合以及在全省各地的应用覆盖
依法规范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1800余处加梯项目,惠及住户约2.2万户,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分别对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进行了清晰定义
杭州城市大脑警务操作系统V3.0项目应用支撑和运营保障以建设全局综合运营中心,实现全局资源统一纳管,建设共享业务及内容和通用基础能力两大模块
《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820次会议通过,作为进一步探索和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业务参考
《条例》首次明确了城市大脑的范畴、定位和功能,确定城市大脑是指由中枢、系统与平台、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等要素组成,以数据、算力、算法等为基础和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
打造2个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园区,24个电商专业村,农村电商年销售额实现35.07亿元以上;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加快转型,政务服务事项实现80%网上办,掌上办比例有明显提升,数字乡村与城市大脑协同融合,数字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达到预期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展自贸试验区区域,制定本方案。
增补的省重点建设项目147个,总投资5496亿元,预安排项目62个,总投资4173亿元,从今年省重点项目盘子中筛选79个项目为第一批争取国家土地计划指标的申报项目,总投资1869亿元
浙江电动汽车保有量超31万辆,约占全国10%,同比增长68.75%,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2的135.48%
新天地活力,古运河夜游,宁波东部新城商圈,不夜老外滩,天一广场,瓯江夜游,南塘老街,塘河夜画,月河历史街区
杭州云城规划建设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西至南苕溪、南至余杭塘河、北至杭长高速,围合区域内约58平方公里
到2022年,基本形成省域、市域和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超1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