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概述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六项重点任务:构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格局、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建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创新等。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强化法治支撑、强化监测评估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2〕28号,对全省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进行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做强钢铁主业,适度多元发展,严格控制产能规模
冀政办字〔2022〕23号,明确十四五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对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6方面资源进行总体布局和配置
冀政办字〔2022〕21号,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完善果蔬最先一公里冷链配套设施;完善销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完善集散型冷链物流设施布局
冀政办字〔2022〕7号,明确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构建一核、两极、四带、多集群产业布局
冀发改能源〔2022〕478号,形成半径2公里充电服务圈,力争实现50%以上的单位,园区和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桩,新建公用充电桩3.4万个
冀粮仓储〔2022〕26号,每年对辖区内监管企业的检查数量不少30%,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对全省监管企业的检查数量不少于10%
冀发改能源〔2022〕481号,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规模400万千瓦以上,电化学储能技术明显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
冀发改电力〔2022〕471号,推动电力保供从源随荷动向源网荷互动转变,建设技术支撑平台,培育用户侧资源灵活主动参与,供需良性互动的市场生态
冀财农〔2022〕34号,用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支持1-2个农业特色主导产业
冀建质安函﹝2022﹞149号,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建筑拆(破)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冀发改产业〔2022〕437号,2025年底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全面退出,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8%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一湾一策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基本实现美丽海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