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行集中供养。鼓励农村特困老年人和低保老年人入住本区(市)社会福利中心或属地镇(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供养及补助标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2.保障居家养老。落实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居家基本养老服务由属地镇(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购买标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3.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健全联络人和定期探访制度,明确关爱服务清单,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确保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
4.统筹优化设施布局。优化完善镇(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扩大辐射半径。
5.优选运营组织。依法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遴选有实力、专业能力强的养老服务组织参与运营镇(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允许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附件:关于印发青岛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临政字〔2022〕46号,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000万吨标煤左右,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20万吨标煤以上,电力装机总量达到1400万千瓦左右
威政字〔2022〕12号,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0.2件,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到85人年,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30家
临政字〔2022〕47号,用水总量控制在2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2,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90%
莱安〔2022〕5号;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泰政办字〔2022〕 22号;到2025年年末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300件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3.6件,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重点发展七大产业链,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筑一核,四湾,多园发展格局;提升产业发展三大驱动力;实施十大支撑工程
统筹推进党建对企业文化的统领;着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与使命担当;全力打造新时期文化建设新格局;大力培育新时代的企业文化样板;提升集团文化生态建设水平
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5.2万亩左右,海洋中药材养殖面积稳定在8万公顷,中药材种养殖总产值达到284.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8亿元
每年择优选择10个左右促进机构,每个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综合评价促进机构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重点方向
济政办字〔2022〕25号;从经济绿色转型,资源利用效率,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底色4个方面提出了17项主要发展指标,打造节能环保4+X绿色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