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明晰战略定位、完善公司治理,形成有序竞争、差异化发展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实现机构主要监管指标优于国内同类法人机构平均水平,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2024年12月31日前,力争实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总资产2.8万亿元,银行业存款余额1.9万亿元、贷款余额1.6万亿元,保险保费收入100亿元。
支持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差异化经营。支持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专注服务地方经济、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支持3家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与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政策范围内积极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人员工资代发等。2024年12月31日前,力争实现3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14000亿元、存款余额9000亿元、贷款余额7300亿元,1家城市商业银行进入上市辅导期。
附件:关于印发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金融业增加值增速高于GDP增速,年均增长6.5%以上;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年均增长5%左右,贷款余额年均增长8%左右,存贷比达到85%左右
银保监发〔2022〕10号,要求在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相关业务过程中,加强风险管理,严守风险底线,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打造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典型模式,激发涌现一批协同配套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
聊金监发〔2022〕2号;贷款余额分别突破6700亿元和45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左右;力争上市公司数量5年翻番
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0.7万亿元,同比增长23.4%,连续36个月保持20%以上的增速,普惠小微授信户数5132万户,同比增长41.5%,打通长效机制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金融高地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定位;助力肇庆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制造新城;金融业增加值达180亿元以上
阳府〔2022〕12号;阳江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9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占GDP比重4.5%;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2500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2300亿元
金融业增加值达2800 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 12%;境内外上市企业总量超180 家,打造 5 家千亿市值上市公司;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达2200 亿元
河府〔2022〕44号;金融业增加值达110亿元;保费收入达60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达2200亿元;贷款余额达2300亿元;新增证券公司营业部1家以上
东金融办〔2022〕14号;金融业增加值在46.96亿元基础上年均增长7.5%;贷款规模争取年均增长15%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和三农业务余额达到25亿元以上
汕府〔2022〕54号;汕尾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95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200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600亿元,保费收入达到50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