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省会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经济总量过万亿决策部署,努力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第二部分发展目标。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到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突破5万元,努力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格局更加优化,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持续扩大,促进共同富裕取得阶段性进展。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围绕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渠道,从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持续改善投资环境、抓好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确保增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强化督查评估、强化舆论引导四个方面提出行动计划实施的相关保障措施。
附件: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增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确立省会数字经济“排头兵”地位和确保信息化建设成果安全等七大方向领域作为主要任务,确定29项具体任务,实施6个专项行动,部署24项具体工作,整体覆盖了信息化领域的方方面面
落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经济总量过万亿决策部署,打造五个以上千亿级产业集群;逐步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以消费提质升级助力居民增收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5%;强制分类区域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提升10%以上
确保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5‰以下;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间距不大于120米的国家标准要求
唐政办字〔2022〕95号;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制;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 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固体废物分类统计
唐政字〔2022〕58号;实施无条件承诺即审批,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等6个事项;实施有条件承诺即审批;实施政府服务替代审批
定政办〔2022〕5号;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8.6%和16.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
实行一个企业一个专班工作制度;每年从中精选10~20家进行重点培育,推进4~6家企业辅导备案,力争1~3家企业成功上市,加大前期奖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