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阳市整体性和系统性生态保护修复出发,立足地形地貌流域、自然生态禀赋,构建以安阳市及县市城区为主体的安阳市中心城区生态功能提升核心及辐射区;以西部太行山、东部平原海河流域、黄河流域三区构建安阳市西部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区、东部平原海河流域农业生态涵养区、东部平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区;以南水北调中线、隋唐大运河、金堤河、洹河、漳河、汤河等“大干渠”、“大河流”为生态廊道,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总体构建安阳市“一核、三区、多廊道、多节点”生态保护格局。
一核:中心城区生态功能提升核心及辐射区;
三区:西部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区、东部平原海河流域农业生态涵养区、东部平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区;
多廊道: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隋唐大运河、金堤河、洹河、漳河、汤河;
多节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得到巩固提升。美丽宜居生态安阳建设初见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35年,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经济优势彰显,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宜居生态安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附件: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清府〔2022〕28号;鼓励建设与化石能源配套的电采暖储热等调节设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广电能替代实现企业终端用能的清洁化转型
安政〔2022〕18号;用水总量控制在16.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8
宜政秘〔2022〕16 号;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现PM2.5与O3污染双减;2025年底前玻璃 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宜府发〔2022〕14号;建成龙头山竹生态文化主题公园等城市公园200余个,城市绿道170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76%,国家级绿色工厂7个
陆府办〔2022〕35号;完成人工造林46.55万亩,增加森林面积10万亩,投入500万元启动了碣石湾金厢山门段海岸带约1000米的修复项目,填海面积38.499公倾
白山政办发〔2022〕15号;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 98%左右,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25μg/m3 以下,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 100%
构建监测体系新格局,保障基础监测工作,推进监测创新发展,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推进数据智慧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辅助决策应用
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3μg/m3,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水质基本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部区县和大型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立体化、智能化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升,监测、监控、执法融合联动、协同增效
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鸡政规〔2022〕7号;实施3321工程: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实施中国石墨之都和生态宜居之城两大战略
金政办发〔2022〕17号;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取得有效保障;环境治理效能明显增强
从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农业污染源治理和可循环利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环境质量改善,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葫政办发〔2022〕16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先导区
漳政综〔2022〕34号;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郑政办〔2022〕42号;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