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森林生态保护系统日趋完善。完成人工造林(含地方财政社会造林)46.55万亩,增加森林面积10万亩,全市实有森林面积95.9191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15%。
二是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投入500万元启动了碣石湾金厢山门段海岸带约1000米的修复项目,填海面积38.499公倾。
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保护建设,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完成全市湿地保护率50%的工作目标。
四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守好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良好生态环境。宝丽华甲湖湾电厂10万吨级配套码头、陆丰核电3000吨级重件码头等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投产,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多措并举,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统筹“油、路、车”,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全市共建成充电桩56个,全力推进新能源公共汽车使用。整治“散乱污”企业139家,整治率100%。
附件:关于印发陆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发〔2022〕14号;建成龙头山竹生态文化主题公园等城市公园200余个,城市绿道170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76%,国家级绿色工厂7个
宜政秘〔2022〕16 号;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现PM2.5与O3污染双减;2025年底前玻璃 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安政〔2022〕18号;用水总量控制在16.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8
清府〔2022〕28号;鼓励建设与化石能源配套的电采暖储热等调节设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广电能替代实现企业终端用能的清洁化转型
安政〔2022〕17号;构建以安阳市及县市城区为主体的安阳市中心城区生态功能提升核心及辐射区;构建安阳市一核,三区,多廊道,多节点生态保护格局
白山政办发〔2022〕15号;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 98%左右,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25μg/m3 以下,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 100%
构建监测体系新格局,保障基础监测工作,推进监测创新发展,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推进数据智慧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辅助决策应用
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3μg/m3,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水质基本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部区县和大型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立体化、智能化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升,监测、监控、执法融合联动、协同增效
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鸡政规〔2022〕7号;实施3321工程: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实施中国石墨之都和生态宜居之城两大战略
金政办发〔2022〕17号;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取得有效保障;环境治理效能明显增强